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8.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投标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他投标资料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对应承担工程绿化施工的园林绿化企业。 (8)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中对应承担工程绿化施工的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7、拟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8.8、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9、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红牌、黄牌警示情形的,且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1、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根据宁建招字【2019】393 号文,宁政规字【2019】4号文,对招标项目人员配置作出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取样员)1人,共8人。以上资料原件扫描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12、评分标准中业绩分(1分) 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商住楼、仓库、厂房、街巷出新、节能改造、小区出新改造、村庄环境整治、道路环境整治除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的得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8.13、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5、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一)、认证体系(满分30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10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10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10分); 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满足得30分;缺任何一项或不在有效期内均不得分。证书扫描编入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相关证书分值计算方法为:联合体双方提供相关证书均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 (二)、企业类似工程(满分30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商住楼、仓库、厂房、街巷出新、节能改造、小区出新改造、村庄环境整治、道路环境整治除外)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业绩的得3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联合体双方提供业绩均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 (四)、工程奖项(满分25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的景观绿化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个得25分,满分25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联合体双方提供相关奖项均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等级分):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不符合暗标要求的投标人答辩得0分,项目负责人远程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述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以答辩得分高优先,若答辩得分相同,以现场抽签决定排名。 8.1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