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海连大厦和药港商务大厦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至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新海连大厦和药港商务大厦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YGZHYG202209001
2、工程内容:
(1)新海连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2)中华药港商务楼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3)中华药港商务楼换热站自控系统节能改造
(4)新海连大厦地下室灯光控制节能改造
3、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程造价:控制价140万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120 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
6、质保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工程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本项目需提供2022年4月-9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含费用:节能诊断、设计、施工、测量与验证、设备费、系统软件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调试费、保修费)、验收费、中标服务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应于采购人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
4、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 140万元,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投标节能率不得低于10%,否则其投标无效。
7、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独立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15 日内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 10%的保函,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细则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且全部项目所需设备货物进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 ;
2、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经一个月试运行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在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后,且在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率确认后,确认的节能率≥本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低于本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按比例进行支付,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0%*确认的节能率/本合同的节能率(在此情况下,合同总金额相应减少)。
4、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且收到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可从质保金中扣除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扣除后质保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予以赔偿。
5、每次申请支付合同款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六、服务要求
1、现场群控柜及远程控制中心控制主机等安装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项目建设过程要考虑安全性、功能性、节能型、可用性等因素。
3、所有的项目改造为减少改造过程对项目正常运营的影响,需要按项目管理要求临时调整施工时间,作业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如夜间施工、垃圾装袋外运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4、质保期内由服务公司免费全程负责本项目配置的系统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
5、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保技术支持,并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应收费标准供采购方参考。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
方式:申请人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有单位公章,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获取,责任自负。
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楼开标3室
九、公告发布网站及发布期限
发布网站: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tzgg/tzgg.html#)
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元
磋商保证金接收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账号:518900291410708
保证金递交要求:
(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账户内。
(2)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方式:0518-80328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28号金秋情缘小区物业2楼
联系方式:顾工 0518-85865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 话:0518-80328938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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