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工程检测(项目编号:JDGC2022120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工程检测(编号:JDGC202212004),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概况:
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实施内容:高炉本体更新改造(含炉壳及冷却壁整体更新、高炉炉内砌筑、炉顶设备更新、炉前设备更新及炉台平坦化改造等)、渣处理改造、热风炉改造以及其它配套公辅设备设施更新等,涉及并不限于3#高炉及其附属的动力、环水、喷吹、供料、配电等区域的土建、机械、电气、仪控、动力介质、燃气热力等各专业的更新改造,投资约17622万元。
2.1.2工程地点:广西柳州柳钢炼铁厂3号高炉区域。
2.1.3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工程内容及范围: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渣处理改造、热风炉改造工程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施工检测,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专项检测项目: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桩基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砂、石常规检验
■混凝土、砂浆检验
■墙体材料检验
■简易土工检验
■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防水材料检验
■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
■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漆、涂料、玻璃、石材)性能检验
■建筑节能检测
■其他: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人防检测,发包人另行安排的在承包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2.3检测服务周期:230日历天,实际工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③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1个及以上合同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
3.3不接受近1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交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异地试验室要求:须满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规定,异地试验室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并能安排人员在现场及时见证取样,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及办公条件。
3.7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满足本项目及检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8分包
3.8.1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
3.8.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与分包检测服务要求相符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9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附楼二单元310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1819823597@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进路支行
银行账号:7020 1015 2010 9000 0296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院内附属楼2单元三楼(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jb.com.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附楼2单元310室 |
联系人:莫工 | 联 系 人:陈工 |
电话:0772-2596626 | 电 话:0772-3353066 |
电子邮件:1819823597@qq.com |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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