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23年城中社区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SXF-202305FJ-009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305FJ-00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2023年城中社区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城中社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咸丰县城中社区南片区(1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咸丰县城中社区南片区(1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小区内部道路及场地黑色化18614平方米,供水管道1304 米,雨污管道 2559 米,供电管道2002米,通信管道2415 米,建筑节能改造 15359 平方米,景观绿化 2074 平方米,围墙 1086 米,停车位 115 个,照明设施 32 盏,燃气管道3794 米。修缮小区住宅外立面及公共区域 22900平方米,同步完善屋面防水、线缆整理及门窗更换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0 合同估算价:22736252.45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用)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完成过1 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C类证书;(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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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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