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教四楼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工程 |
3 | 项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系统及相关设计深化等工程,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要的所有工作。 |
7 | 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6 月16日 |
14 |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 2023年 6月 17 日 |
15 | 分包或转包 | 不允许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
17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18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19 | 投标报价 | 综合单价 |
20 | 招标控制价 | 1557812.99元 |
21 | 投标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2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 |
2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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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地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格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商务部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
2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28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相关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29 | 封套上写明 | 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教四楼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
3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3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
33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经招标人员检查密封完好,并由投标人代表确认 (2)开标顺序:随机抽取 |
3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35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36 | 中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会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 |
37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3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39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
40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分法 |
41 | 履约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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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教四楼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工程
1.1.2 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1.1.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系统及相关设计深化等工程,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要的所有工作。
1.3 进场时间
计划进场日期:2023年 7 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0月1日
1.4 招标要求
1.4.1技术参数
详见图纸
1.4.2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范。
1.4.3工期要求:必须满足甲方进度要求。
1.4.4拟派管理人员的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如因施工人员误操作,导致质量不合格,投标人应组织免费重新施工并承担因此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4.5机械设备:制作、安装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符合我国<计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如因此原因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有投标人全部承担。
1.4.6本工程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法人授权书;
2.2 企业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
2.3 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具有丰富的消防工程施工专业工作经历和近三年来负责类似工程技术管理的经验;
2.4 为证实投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有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书中提交的文件应包括:
2.4.1 企业信誉及实力的各类证书、业绩证明。
2.4.2 近三年来类似工程的经验和合同履行情况(合同);
2.4.3 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计量器具;
2.4.4 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其他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2.4.5 目前承担消防工程的规模、地点及所签的合同量。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结算要求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若方案图纸如有调整发生变更及签证,由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确认,执行建设单位有关程序后,结算时按实际调整。
5.1 预付款
(1)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30%
(2)预付办法
预付款预付办法: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和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正式发票,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且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和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正式发票。
5.2进度款
按照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5.3结算
工程款支付至完成工程总量的80%,停止支付,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到审定结算总价的97%,,结算审计期间未支付的工程款不支付滞纳金,质保金为审计审定结算总价的3%,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6.投标人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 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按中标价以及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签订承包合同.
6.2 服务承诺
6.2.1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工期完成本项目消防工程施工,不得影响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6.2.2 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保证不转包或肢解二次分包。施工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更换。
6.2.3 投标人必须承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北京市城市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若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执法部门等部门处罚,所有责任和后果自负。如果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负责。
6.2.4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总工必须与招标人签定责任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做出相应明确的承诺和确定目标。若上述目标不能达到,投标人除给予招标人经济补偿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5 其它实质性优惠的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所报消防施工方案包干总价及优惠费用;
6.3 违约责任承诺
6.3.1 投标人必须承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目标,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3.2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甲方要求的合同工期交工,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本专业分包合同价0.5%赔偿.
6.3.3 投标人必须承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否则,投标人要支付招标人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
7.l 商务标应包括:
7.1.1 投标书;
7.1.2 投标报价表;
7.1.3 各项承诺;
7.1.4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1.5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企业信誉及实力的各类证书、业绩证明。
7.1.7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7.2 技术标:
7.2.1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7.2.1.1 工程概况
7.2.1.2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7.2.1.3 消防工程施工计划进度
7.2.1.4 承诺
7.2.2其它内容
7.3 投标报价
7.3.1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投标书的内容,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7.3.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工作范围,根据市场竟争的原则,以投标书中(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注明所报消防工程施工方案中综合单价价。
7.3.4 费用应包括:消防工程所必须进行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交通、水电费、制作、机械进出场费、安装、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风险费、税金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还需要综合考虑中标金额3%(暂定)的总包协调费(具体比例以业主与总包方商定为准,调整合同价格),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的其他费用。
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9.其他要求9.1 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所报所有产品的主材、辅材的材料等,并做成展板,逐一标识。
9.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计能力,中标后对设计方案补充完善。
工期要求
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但必须满足甲方进度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招标人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专业分包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入场日期 | 技术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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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工程 | ㎡ | 13,888.20 | 202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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