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660001001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庆春院区15号楼装修改造工程经浙发改项字【2022】7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80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庆春东路 3 号,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以及医院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庆春院区15号楼装修改造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次招标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庆春院区15号楼装修改造工程,包括室内装修、设施设备节能改造,以及根据消防疏散要求新增室外楼梯、外挂观光电梯基础及钢结构等,改造建筑面积 278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684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①或②业绩要求的:①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不能体现工作分工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业绩,不得为分包业绩。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①业绩证明材料: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提供a、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b、EPC总承包合同或c、联合体协议书等可以体现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按a、b、c的解释顺序为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①或②业绩要求的,①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①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总承包合同。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②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及项目负责人身份,需提供a.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b.EPC总承包合同或c.联合体协议书等可以体现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按a、b、c的解释顺序为准】。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3)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 (4)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07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07月2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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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地址: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杭州市庆春东路 3 号 |
联系人: | 戚磊 |
联系电话: | 0571- 86006686 |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苑洪春 |
联系电话: | 0571-81061814,1306570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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