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咨询及节能诊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ARD20241016017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咨询及节能诊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咨询及节能诊断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1.深挖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开展企业进行深度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派驻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对企业能源流程、能效指标、生产工艺、设备能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分析,设计能效提升方案;摸排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形成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指导企业更新先进高效设备,加快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发展。2.开展节能专项培训交流,针对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企业高管、企业节能双碳工作人员等,进行政策解读、技术推广、能力提升等。主要培训内容:节能降碳技术案例、能耗双控政策、两高一低政策、法律法规标准、金融支持政策、统计监测、碳核算碳交易碳金融等。累计课时不低于20学时。3.参照《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规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能源计量人员的配置和管理情况、能源计量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情况、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和统计情况以及能源计量数据分析推动相关企业技术改造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出具相关报告,协助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JARD202410160171-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咨询及节能诊断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JARD202410160171-01)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节能技术咨询及节能诊断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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