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4-010-1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351000.00 元
最高限价:24886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4F001244028 | 宜春经开区客商服务大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10 | 年 | 27351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0年,自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次月1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上述1-6点,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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