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29号楼等3栋楼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类)
项目编号:GC-GGG241471B 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工程编号:F0SG202400691公告信息为准。
(见ggzyfw.beijing.gov.cn相关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29号楼等3栋楼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 工信部规函【2024】1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理工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约70%、自筹资金约3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5042.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626.06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58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楼本体综合改造、给排水、暖通、电气系统更新改造、环境整治等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
2.5 其他 /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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