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总厂烘烤器功能性总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炼钢总厂烘烤器功能性总包(AGGFGSGGXHD250325199575)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冶炼运行,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炼钢总厂烘烤器功能性总包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图纸;招标范围:见附件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6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5)年内(烘烤器整体运维包保)同类业绩(1)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技术协议或缺陷内容文件。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专业承包施工项目: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按实际需要填写人数,工种可增减):电气焊工(1)人、煤气工(1)人、电工(1)人;
(6)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由委托人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7)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其他要求:1.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技术协议(附件6),打印后签字、盖章,表明投标单位承诺执行该技术要求。投标单位需将签字、盖章的技术要求扫描上传作为投标附件,作为评标依据。
2.根据协议内的烘烤器维护、改造以及节能要求,对每个分厂结算单价(元/吨钢)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各分厂年预计结算金额总和,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各分厂年预计结算金额=分厂结算单价(元/吨钢)×分厂年预计产量(万吨钢);
(各分厂结算单价不得高于如下金额:一分厂1.03元/吨钢,二分厂0.76元/吨钢,三分厂0.85元/吨钢,四分厂0.62元/吨钢)
3.年实际结算金额根据实际钢产量进行计算(计算方式见技术协议)且上限不高于中标价格;
(炼钢总厂2025年预计产量1688万吨,其中一分厂年预计产量233万吨、二分厂年预计产量430万吨、三分厂年预计产量425万吨、四分厂年预计产量600万吨;)
4.招标金额为12个月运行费用,第一年根据实际运营月份给付费用,本项目持续5年、每年一签合同。
5.设备选型品牌要求技术协议中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如设备采购阶段存在鞍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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