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SG202505080004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罗源闽光高炉热风炉智能燃烧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询价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范围:
本项目中,承包人将采用以增强学习算法或其它先进算法为核心的热风炉智能燃烧优化系统,对罗源闽光高炉热风炉进行煤气用量优化控制,使用多种机器学习模型集合预测,得到符合现实情形的炉况随机模拟模型,从而得到煤气供给的策略,通过先进控制保证策略的执行精度,以此达到节省煤气消耗。
为最大程度挖掘热风炉的最佳性能,在稳定排放的前提下做到经济运行,在保证现有送风温度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减少煤气消耗,以此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改造后系统设备运行稳定、热风温度≥1220℃情况下,热风炉在以上规定条件情况下,单座高炉热风炉节约煤气量都≥承诺值(承诺值不低于2.5%),每个验收周期达到目标值,不能以平均计算,且控制回路自控率≥98%,视为合格项目成功;否则项目失败,实行退出机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设备仍归承包人所有并拆回,现场恢复原状。
具体详见《罗源闽光铁前事业部高炉热风炉智能燃烧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报价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的高炉热风炉智能燃烧有效业绩证明一份(实际验收值≥承诺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实际验收值相关复印件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以上业绩证明、实际验收值验收报告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
2.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报价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报价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工期及考核:
3.1工期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及运行投用。
3.2工期考核: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4.质量要求:报价人需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罗源闽光铁前事业部高炉热风炉智能燃烧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
5.付款方式:
5.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审定后,报价人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全额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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