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安平县污水处理厂低碳节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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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74271001G01 |
招标内容: | |
安平县污水处理厂低碳节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污水处理厂低碳节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4)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集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招标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0507.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8061.69 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1、安平县污水处理厂低碳节能改造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包括:粗细格栅、水泵、搅拌机、鼓风机、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设备更新,及电气、自控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更新。2、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污水管道更新修复)位于和平街(污水处理厂至鹤煌大道段及育才街至北新大道段),其中DN1200污水管1.3km,DN1500污水管0.5km,DN2000污水管2.2km。3、新建鹤煌大道、北新大道、英才西街、经一路、为民街、纬二路等中水回用管网32.5km。建设地点: 位于现状安平县污水处理厂厂内,东环路东侧,为民街南侧,京堂分干渠北侧,和平街(污水处理厂至鹤煌大道段及育才街至北新大道段)以及鹤煌大道、北新大道、英才西街、经一路、为民街、纬二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1 00:00 至 2025-09-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并实行分散评标。2、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执行《衡水市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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