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50675)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3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24条道路的5207盏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年节约用电量269.5万千瓦时。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2250675001001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标段工程规模】:建设户外路灯箱变18座,更换路灯控制箱30台,增设路灯总控制器82台,增设路灯控制器及转换模块4613个,更换景观灯及路灯653杆,更换路灯、人行道灯头4373盏,更换草坪灯、投光灯等519盏。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7004002250675001001 |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一期(监理) | 本项目一期工程从开工至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 6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财务要求:三年(指 2022 年度、 2023年度、 2024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3)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