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5年海陵分局空调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编号: ZYT-20250915-05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5年海陵分局空调节能改造工程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5年海陵分局空调节能改造工程,服务内容主要对五楼楼顶两台艾默生空调外机实施技术改造,在不拆除原设备的前提下,于原设备旁增设临界相变双碳制冷节能器,并将原有管道接入该设备。按照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合作,由设备生产厂家投资实施节能改造,双方按约定比例共享项目节能效益,实现零投入、共收益的目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规模: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1.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3服务期:合同能源管理的期限为终验后(10)年。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1 | / | /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泰州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分成比例的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1.3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止,供应商须提供1份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空调节能改造类)(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1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同时发票时间原则上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最晚不得超过合同到期后一年。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_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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