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姜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整合提升项目,项目业主为泰州鑫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鑫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江苏姜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约13410.00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1、工业厂房工程:(1)洁净车间改造:建筑面积26550㎡,包括地面工程、墙面及顶面工程、空气处理系统、空调系统、监控及自动化系统、防静电工程改造。(2)标准厂房改造:建筑面积12750.62㎡,包括监控及自动化系统、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照明改造、节能改造、辅助设备工程改造。
2、人才公寓工程:(1)内部装修改造:建筑面积27556.05㎡,包括墙面改造、水电改造、地面工程、楼道内墙装修、房间装修改造、配套设施改造;(2)外立面亮化、出新20720.6㎡;(3)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场地改造6945.9㎡,绿化、照明工程4920㎡。
3、办公大楼工程:(1)内部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3437.33㎡,包括墙面改造、水电改造、地面工程、顶面工程、公用部分改造、配套设施改造;(2)外立面修缮28468.5平方米;(3)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场地改造7374.56㎡,绿化、照明工程6268.3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3 投标企业需取得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相关设计施工资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退休人员。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③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3.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农业配套及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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