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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q20220039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

· 2023-02-24
DGQ20220039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 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项目。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 ☑线上开标 □线下开标

项目编号: DGQ20220039

项目名称: 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117088731.54 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1)供应商中标后,供货时需提供所投产品(有品牌型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检测报告包含:光效、光衰、显色指数、色温、防护等级、抗风能力、振动测试、双85(温度85℃,湿度85%)恒定湿热检测、灯具透镜光老化测试、灯具透镜向光面冲击弯曲强度测试。(2)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下要求提供保证保险,招标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3)质保期内应确保实时上线率及亮灯率保持在投标人承诺标准范围内。所有影响亮灯率及实时上线率的条件及因素(包括且不限于三大运营商信号原因),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更正,需自行采取必要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在一周内整改未能达到承诺标准,招标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3、开标现场,高杆照明灯A5、高杆照明灯A7、控制开关A1、控制器B产品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含三个)品牌,否则本项目废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 2022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自助获取文件,逾期则无法获取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

方式:网上自助获取文件(详见: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查看对应手册中的获取文件办法)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2 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投标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的子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DGQ20220039-01]大庆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1170000元 。

3、本项目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企采购系统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陆、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格林小镇B20号底层车库商服办公楼3-5层办公楼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818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 林小宁

电 话: 0459-6363998

附件:
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 117088731.54 元,其中主体部分:LED路灯灯具、单灯及集中控制器、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软 硬件 (项目需求中2-10项、12-16项、18-19项、21-22项、24-28项、30-31项、33-36项、40-43项、45项、47-67项、69-73项、75-78项、82-110项)预算108064920.42元;非主体、非关键部分: LED路灯灯具、单灯及集中控制器拆除安装调试运维 (项目需求中1项、11项、17项、20项、23项、29项、32项、37-39项、44项、46项、68项、74项)预算8699701.12元 ;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项目需求中 80-81项)预算205110.00元 ; 路灯控制中心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二次深化设计( 项目需求中 79项 ) 预算 119000.00元 。

本项目对于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允许中标供应商采用分包形式进行。要求负责 LED路灯灯具、单灯及集中控制器拆除安装调试运维部分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质量要求:满足《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负责 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部分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质量要求:满足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负责 路灯控制中心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二次深化设计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服务要求 /功能需求:智能路灯控制系统改造二次深化需按单灯、回路、全系统分层,满足全市路灯远程监控、智慧运营、安全管控以及扩容到10万盏灯具、着重提升全系统自动化和智能化、节能化控制水平,保证运行可靠,管理便利,安全可控。管理平台统一对所有远程控制终端反馈信息进行收集、对比分析;配套产品客户端,基础数据参数设置应在客户端上提前设定;上位机服务器把收集的数据、对比后的结果、故障告警等信息呈现在客户端上,分析并存储所有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

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部分确定分包供应商后 ,采购人分别和各分包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履行后,中标供应商对于分包项目不得推卸责任,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即分包后中标供应商仍须就整体项目对采购人负全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相应责任。

1. 本项目负责改造范围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共50304盏路灯光源、智能控制系统。主要包括路灯光源更换、安装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控制中心电气,全市路灯控制软硬件平台升级改造等。

2. 每座灯杆增设单灯控制器 。 在路灯控制箱处设置集中控制器,在路灯控制 中心 设计算机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 。

3. 中心控制室路灯管理平台实现对现场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根据设备主动上报的故障数据等开展路灯运维服务 及 人员培训,实现路灯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数据监测、检查、告警、远程调控等多元智能化功能。采用市场主流通讯方式实现由集中控制器到中心控制室(或单灯控制器到中心控制室)路灯系统控制。

4.集中控制器或单灯控制器通过接收、执行、转发计算机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的命令,对每个单灯控制器进行控制,达到控制每盏路灯的亮灭及调光,节约电能,并可通过监控单灯控制器下的灯具电量信息实现灯具故障报警功能。

5. 原有路灯灯杆形式不变、仅更换灯具,光源为LED光源。拆除灯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须保持拆除灯具完好无损,运送到甲方指定场库。

6. 为保证本项目控制系统稳定性,市容市貌、外观美观统一性, 建议 投标人所投的所有型号规格的LED灯具品牌保持一致;建议投标人所投单灯控制器与集中控制器品牌保持一致。

7.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中标价10%;形式为银行开具见索即付的独立电子保函或现金。待整体 项目竣工验收试运行合格后八年后无息返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中标人顺延,且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恶意投标的法律责任。

8. 产品质量保证 保险: 中标人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下要求提供保证保险, 招标人上报监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本项目预算已包含产品 质量保证 保险 费,供应商报价时需包含产品 质量保证 保险 费 )

1)中标人提供保险合同的时间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保险期间及标的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合格后第四年投保额为整体项目合同价的30%;第五年为40%;第六年50%;第七年60%;第八年70%。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是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之一。

2) 投保保险具体要求如下:

险种名称: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保险方案:赔偿限额为投保标的额。

保险责任:投保人为中标人,被保险人:招标人。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签订的采购协议项下,因投保人自身原因,未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采购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 三包服务。(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3) 赔偿处理:

如发生产品在质保期内损坏,按照合同约定中标人(投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或更换时,招标人(被保险人)先从履约保证金抵扣,同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申请,赔偿金到账后再由招标人(被保险人)返还至中标人(投保人)履约保证金账户。

二、告知项:

1.招标文件中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单位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 即可。

2.本项目采购的第82项-105项产品集成为 路灯控制中心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 , 针对该平台中标供应商进行 二次深化设计,提供与本项目及投标设备相关的各项图纸 。

1)路灯控制中心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管理平台包含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软件、中心数据库、操作系统、消息总线服务器、WEB服务器、通讯服务器、数据服务器、灯联网APP或现场手持设备、超级防火墙、KVM切换器、数据存储、立式机柜、操控台、路由器、核心交换机、监控与管理计算机、光谱仪、打印机、光纤接收器、感光探测器、大英寸显示器、键盘鼠标、蓄电池屏(柜)、机房恒温空调、交换机(此部分硬件及软件安装位置为路灯控制中心)。需投标人依据以下功能二次深化设计,配置管理平台硬件及软件。

2)智能路灯控制系统改造二次深化技术方案需明确新更换及改造软件及硬件型号、数量等参数(按单灯、回路、全系统分层),满足全市路灯远程监控、智慧运营、安全管控以及扩容到10万盏灯具、着重提升全系统自动化和智能化、节能化控制水平,保证运行可靠,管理便利,安全可控。

3)管理平台统一对所有远程控制终端反馈信息进行收集、对比分析;配套产品客户端,基础数据参数设置应在客户端上提前设定;上位机服务器把收集的数据、对比后的结果、故障告警等信息呈现在客户端上,分析并存储所有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

4) 单灯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器实时上线率大于等于99.9%,巡检周期小于15至30分钟,平台指令下发时间≤3s,全部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及灯具执行时间≤30s;亮灯率保持在99.9%以上;

5)远程控制:对单灯控制器定位、调校,可远程实现单灯控制功能,能够实现单灯开灯关灯、单灯调光功能;多种开关灯组合模式,实现分组、分片、分时控制;

6) 远程数据查询: 远程摇测路灯端电压、电流、功率等各模拟量状态信号;远程摇信路灯开关状态、故障状态等。系统可远程查询和测量每个单灯的运行状态,查询单灯控制器本体信息(包括控制器预设控制方式)以及单灯控制器采集的信息,包括灯具开关状态、亮度、电压(V)、电流(A)、功率(W)、能耗累计等信息。

7) 系统显示:显示路灯系统组织结构及相关重要信息;

8) 地图展示:结合地图软件,显示灯具位置、灯具编号、灯具状态;灯具的供电参数、状态等信息;

9) 设备管理、控制:可在管理平台远程设置、管理设备;

10) 自动运行:在不做任何操作的情况下可按预设程序运行;

11)报警类型:故障报警:包括单灯控制器和集中控制器检测到的信息故障报警。并可在地图上显示故障报警定位以及可能的故障信息;多种故障的声光、语音和短信主动报警;

12)根据采集信号进行剩余电流故障、单相对地短路故障、相间短路故障、过负荷故障等电气故障分析,并能对线路故障点位置进行分析测算;

13)数据报表:远程采集每盏路灯的用电时长、用电电量(并汇总统计每日、每月、每年用电时长及用电电量)、功率、功率因数、电流电压等参数;可以生成主要的数据报表,节能率统计报表、历史电流电压数据报表等,并对按照不同时间维度(日月年)以柱状图、曲线图等形式进行能耗对比分析;

14) 节能率分析:对节能前后的电能节约率做分析,并以图表方式展示;

15) 资产管理:汇总统计各项配电设施(灯具、配电柜、箱变、灯杆、电缆等)的数量、位置等详细信息;

16) 系统支持时控,光控、经纬度、时控 光控、经纬度 光控等控制方式;

17) 系统支持修改365天的开关灯时间策略,同时也可以根据经度、纬度输入生成数据表格,支持经纬度批量修改,支持经纬度时间偏移,系统具备脱机运行功能,当前端设备与中心失去连接,终端设备自动按照既定策略执关不影响亮灯;

18) 控制设备防雷等级按电子信息防雷等级 D类设防。

19) 智能化可实现功能在满足路灯改造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能保证功能拓展需求,未来扩展要求,如5G基站、WIFi热点、环境监控、安防监控、信息发布、汽车充电、等;

20) 移动 APP控制,控制系统必须自带APP,可在移动终端上(手机及PC机)进行路灯监控和控制;

21) 软件为 Win10扁平化风格的中文图形化Office风格操作界面,美观实用;

22) 兼容 GPRS、CDMA、4G、公网、光纤和NB-LoT窄带物联网等不同通信方式和通信协议,方便实现升级换网;

23) 配套工单管理系统;

24) 支持集控器远程升级功能;

25) 无站点容量限制,扩容升级方便。

3.每段路路灯灯杆形式均不相同,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勘察。

4.本项目图纸仅用于施工时使用(图纸在附件中)。

5、报价为全包交钥匙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招标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交钥匙费用的价格体现。报价包括: 成本费、利税、货物(材料设备、硬件软件等)的设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安装超高、调试、试运行及其货物保管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技术图纸资料、 人员培训费等 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6、 本项目具有品牌规格货物的备品备件储备充足 。

7、本 项目 质保期为 全部 项目 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合格之日起八年 。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 符合 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全部 质量保修责任。

8、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至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系统操作。免费提供一套纸质和电子版培训材料。绝对禁止成交投标人在任何时段在系统中留有后门、时间锁等危害招标人权利的行为,一旦发现或发生后门、时间锁等类似事件,视为投标人根本违约。招标人将上报监管部门,对投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9、 软件维护与升级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派人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员,所有工作由投标人提供人员完成。

1 0 、付款方式: 1.乙方按每伍仟盏灯 具及 对应控制器等 做为一 个检验批次。货到检验合格后,支付已到货款的30%;2.分系统联动检验合格后,支付已安装验收完毕货款的 2 0%;3、整体 项目 系统联动检验合格后支付已安装验收完毕货款 30%;4、整体 项目 试运行三个月验收合格后,支付 剩余合同价款 。 (货款到账时间以付款方式中明确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1 、验收时间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交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

12 、服务地点 /施工地点 :由采购单位指定;

13 、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14 、服务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1. 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中第79项-设计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技术型号及参数无需响应,只需在投标文件组成设置-符合性审查中提供设计方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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