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总厂三分厂1#、2#脱硫倒罐除尘风机节能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钢总厂三分厂1#、2#脱硫倒罐除尘风机节能改造-EPC总承包(AGGFGSGGZHG23122997878)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三分厂1#、2#脱硫倒罐除尘风机节能改造-EPC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1、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乙方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现场调研、原始资料收集、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及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
2、全面满足可研要求。详见附件 7:炼钢总厂三分厂1#、2#脱硫倒罐间除尘风机节能改造可行性研究:。
3、全面满足技术方案要求。详见附件6:炼钢总厂三分厂1#、2#脱硫倒罐除尘风机节能改造-EPC总承包技术要求。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5年(2018年以来)同类风机节能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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