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 2024 〕 008 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 -2024-6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为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约 23 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
单。
2.4 建设地点:商丘市夏邑县。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孔庄社区、龙港湾、歧河社区);
第二标段: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班庄社区、聚圆小区、幸福家园、一高家属院及一高教工公寓楼);
第三标段:夏邑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6580048.86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 5388616.65 元;规费: 259899.92 元;增值税: 543306.78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209603.55 元;暂列金额: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措施费 (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78621.96 元。)
第二标段: 11661891.71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 9577328.95 元;规费: 456384.48 元;增值税: 962908.48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368064.14 元;暂列金额: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措施费 (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 297205.66 元。)
第三标段:施工标段中标总金额的 1.2% 。
2.9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
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10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3 个月;
第二标段: 3 个月;
第三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三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
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
第一、二
、二标段:
标段:
3.1.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1.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6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
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6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
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证书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6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 第
第三
三标段:
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2 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
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 年 1 月 6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
络查询结果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 、
2021 、 2022 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hngcjs.hnjs.henan.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
单 、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 严重失信主体 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 严重失信主体 的投标人且在
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ggzyjy.shangqiu.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上午 09 : 00 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5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
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
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
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 - 操
作指南 - 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
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商
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 ,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 1 )开具截至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 9:00 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00:00:00 时截止 ( 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 。
( 2 )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shangqiu.gov.cn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 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
择 开具投标保函 / 保证保险 。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 电子投
标保函办理流程 。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 1 )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 9:00 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17 : 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2 )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shangqiu.gov.cn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 我要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
择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
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
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 7.1 、 7.2 、 7.3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 黑名单 )。
7.5 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
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一环路中段路北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370-3031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旭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西平大道中段鸿景港湾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15664367900
电子邮箱: hnxqgczx@163.com
监督单位:夏邑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河南省夏邑县一环路中段路北
联系电话: 0370-6025511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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