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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行政综合办公一号楼节能改造项目

· 2024-03-01
哈密市伊吾县行政综合办公一号楼节能改造项目
( 65052224020700183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行政综合办公一号楼节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4020700183003)已由

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024] 51 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88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改造涉及建筑面积7164平方米,室外面积6900平方米。具体内容为: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含拆除和实施外墙及屋面保温防水工程、门窗更换);用电系统改造(包括更换弱电及电器设备等);采暖系统整体改造(包括更换暖气片、室内外暖气管道等);照明系统改造(包括室外照明亮化节能改造);墙面粉刷;室内顶和地面维修;卫生间改造及配套设施更换、维修;室外院落地面维修;维护消防设备、配套安装垃圾分类处理、电梯及消防物联网烟感器;其他必要的修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4020700183003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行政综合办公一号楼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改造涉及建筑面积 7164 平方米,室外面积 6900平方米。具体内容为: 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含拆除和实施外墙及屋面保温防水工程、门窗更换);用电系统改造(包括更换弱电及电器设备等): 采暖系统整体改造(包括更换暖气片、室内外暖气管道等);照明系统改造(包括室外照明亮化节能改造);墙面粉刷;室内顶和地面维修;卫生间改造及配套设施更换、维修;室外院落地面维修;维护消防设备、配套安装垃圾分类处理、电梯及消防物联网烟感器;其他必要的修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及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4)提供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证书或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注:如项目班子成员存在单位变更,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成员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社保手续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8)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到 2024年03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0:00
2.开标方式:开标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开评标,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打开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详情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咨询新点服务热线4009980000。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玖万元整(39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4633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需委派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6、本项目仅采用计算机辅助电子开评标,未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上传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审查原件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号建设大厦1 楼开标厅)参与开标解密。开标现场无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份数及封装提供纸质文件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标书用于定标,为了保证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哈密版)直接打印生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羽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吾县振兴东路66号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45号华地奥莱广场高层商业楼2单元1405号公寓
联 系 人:尚文杰 联 系 人:古丽米热
电 话:18160393366 电 话:187991193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3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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