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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08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4159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159002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本该项目采用全太阳能集中供暖系统,分两期实施供热,本期供热面积为 189746.73 ㎡。建设太阳能采暖加电锅炉

能源站 1 座,换热站 4 座,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采暖系统,安装 2 套电极锅炉系统,建筑节能改造(屋面节能改造、改

造外墙、改造门窗),预制直埋保温管建设等(以上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均以概算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

(一)项目名称: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等工作,本该项目采用全太阳

能集中供暖系统,分两期实施供热,本期供热面积为 189746.73 ㎡。建设太阳能采暖加电锅炉能源站 1 座,换热站 4 座,安

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和热水采暖系统,安装 2 套电极锅炉系统,建筑节能改造(屋面节能改造、改造外墙、改造门窗),预制直

埋保温管建设等(以上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均以概算批复为准)(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初设文本、初设图纸、概算等。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国家投资

(五)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

(六)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七)质量要求:提供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等,编制深度及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必须通过

有关部门的评审咨询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对上述招

标项目进行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

获取时间 : 2023-01-15 18:00 -- 2023-01-20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2-07

10:4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

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

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 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 普兰县县城集中供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3-02-07 10:40:00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

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2016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 36 号的相关规定,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 1.5% ,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

项目中。

7.4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1 号)文件要

求执行。

7.5 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 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7.6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

建市管〔 2020 56 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普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 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阿里地区普兰县

: 次朗

: 13989026706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 耿鑫

: 18554550555

电子邮件 : 290468839@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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