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区和农房建筑节能改造(总)结算评审项目竞争性评审公告
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城区和农房建筑节能改造(总)结算评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QX2024-005#
项目编号、标包:QX2024-005#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6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范围:本项目结算评审对项目手续、全部费用、设备费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造价、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6月2日。确定两家中介机构提供结算评审人员,其中每家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相关专业造价员3人。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承接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4、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提交材料: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及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两套。
注:近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1、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承接主体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承接主体单位名称,承接主体须同时提供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主管承接主体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承接主体提供的网上打印件不能体现出个人姓名和承接主体单位全称的,承接主体须同时提供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主管承接主体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若承接主体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承接主体须提供体现承接主体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主管承接主体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承接主体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08:3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五楼52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031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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