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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 2024-04-1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3-441403-17-01-966743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梅县区新城办程江社区、锭子桥社区、华侨城社区科技路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科技路片区华慧苑、富都小区、雄风大厦、梅瑶大厦等21个小区建筑本体进行改造:1、传统基础类建设(外立面改造、雨污水管改造、维修更换供水管网、楼梯间装饰改造、其他设施维护等);2、新基建类建设(智慧物业、智慧照明及消防改造,智慧四线线路规整等)。

招标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4414010372001181),已于2024年4月3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市)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9页:1.16工程付款方式

☑其它说明:发包人将承包人的付款申请递交至财政局后视为发包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不承担由于财政局审批、资金拨付的时间延误导致实际支付工程款项时间延误的一切责任,既认为发包人已经尽职尽责施工,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工期以及出现其他可能造成工期拖延的行为。

☑其它说明:2)、发包人将承包人的付款申请递交至财政局后视为发包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不承担由于财政局审批、资金拨付的时间延误导致实际支付工程款项时间延误的一切责任,既认为发包人已经尽职尽责施工,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工期以及出现其他可能造成工期拖延的行为。

现更正为: ☑其它说明: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本项目款项支付执行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证书等相关资料,审核盖章后送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建设资金支付。

☑其它说明:2)、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执行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支付流程。发包人在收到进度付款证书(结算支付证书)等相关资料,审核盖章后送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办理建设资金支付。


二、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备注

企业获得奖项(6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建过的施工项目获得过奖项的: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6分;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说明:本项最高得6分。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参建项目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业绩供评审,但同一业绩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纳税 情况(5分)

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情况:1.连续5年以上的,得5分;2.连续3年(含)-5年(含)的,得3分;3.连续3年以下得1分;4.未获得过的不得分。说明:本项最高得 5分。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2.纳税信用等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2年度。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荣誉(8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10年以上的得5分;连续5(含)年-10年(含)的得3分;5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5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3(含)-5年(含)的得3分;3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说明:本项最高得8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告发布日期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备注

企业获得奖项(9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建过的施工项目获得过奖项的: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9分;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6分;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4.以上奖项均未获得的,不予计分。说明:本项最高得9分。

1.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奖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参建项目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以提交多个业绩供评审,但同一业绩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纳税 情况(10分)

投标人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情况:1.连续5年以上的,得10分;2.连续3年(含)-5年(含)的,得7分;3.连续3年以下得4分;4.未获得过的不得分。说明: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按最高连续年数计算。2.纳税信用等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连续年度必须包含2022年度。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企业荣誉(8分)

1.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10年以上的得5分;连续5(含)年-10年(含)的得3分;5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的先进企业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连续5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3(含)-5年(含)的得3分;3年以下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说明:本项最高得8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告发布日期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三、现重新打包招标文件(进入交易系统→业务管理一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栏下载本项目的澄清文件,按照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本更正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2024年04月10日


工期(交货期)

36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9347394.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4-03 11:11:2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4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26 08: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6 08:30:00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扶贵西路5-3号

招标人联系人

丘女士

联系电话

0753-25232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3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幸工

联系电话

19926126476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2589811

发布责任人

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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