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412405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详见附件, 招标人为 中国电力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5月20日 1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 08时00分 获取方式: 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详见附件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院 联 系 人: 苏工
电 话: 010-82812403
电子邮件: surongzhen@epri.sgc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5号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010-82812804
电子邮件: mawentao@sgid.sgc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 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412405
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12405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力 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并委托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 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 。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 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 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 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 ://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 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 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 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 ,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 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 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 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 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 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 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 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 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 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 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 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 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 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 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 、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黑名单,黑名单见电科院外网www.epri.sg cc.com.cn主页/招标采购/招标(非招标)公告中的相关公告。
3.10 不同类别供应商:
(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可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 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3)接受集货商投标:可接受集货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及集货商无需提 供授权(特殊说明的除外),但需就供货进度、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
(4)接受集成商投标:可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 能力。如接受集成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 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 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 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3.12 如接受集成商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 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如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 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 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早上8: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
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 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 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 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 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 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 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 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
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 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 1 ) 为 便于后期 发 票开具及 邮 寄 ,请 中 标 人在成交 结 果公告 发 布后 2 日内将《 代理服 务费 开票信息 单 》(可 编辑 版及盖章 扫 描件)填写完整、准确的表, 发 送至 z haobiao_sgid@163.com , 联 系 电话 : 010- 82812804 ; 邮 件名称及 邮 件附件命名 规则 :分包 编码+ 公司全称 + 代理服 务费 开票 信息 单 。
(2)中标人请注意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自 行下载)发放后 7日 内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投标交 易平台信息系统生成附带二维码的电子应答材料打印,以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的顺序将应答材料正反面打印胶装为一册, 从胶装封面页 起的信息 页添加连续页码(机打 、手写均可) ,每册厚度不超过5cm,如文件厚度超过5cm,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册,如分 为投标文件上册、下册等。文件封面及骑缝处需加盖成交人公章。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 内邮寄,或原文件与邮寄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邮寄或递交地点:北 京市海淀区小营东路15号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辛经理:010-82812804。
(3) 预计评标时间为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3日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北京 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子商务平台 ,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对于受电子商务平台容量限制,要求 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投标人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 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 电 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 营东 路15号
邮编: 100192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5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电话:010-82812804
电子邮件:zhaobiao_sgid@163.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ecp.sgcc.com.cn ( 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 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 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 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
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 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 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2024年5月20日
1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一
序 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编码 | 分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供货、安装地点 |
1 | 412405- 1304031-9998 | 变频电源 | 包1 | SG24050281 | 电力设备 绝缘劣化 性能试验 平台 | 变频高压电源、交直流分压器、高速数据记 录仪、标准数字多用表、高压功率放大电源 、红外光谱仪、高压电位计、多功能套管试 验工装。 | 395 | 截止交货期:2024年07月31日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2 | 412405- 1308025-9999 | 数据分析仪 | 包1 | SG24050824 | 能源空间 管理与数 据分析装 置采购 | 购置1套基于高排放煤电的能源空间管理与 数据分析装置。 | 260 | 截止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 地点:北京市 |
3 | 412405- 1308025-9999 | 数据分析仪 | 包2 | SG24050825 | 空天地一 体化碳排 放评估装 置采购 | 购置1套基于空天地量测数据的碳排放计算 与评估装置 | 330 | 截止交货期:2024年12月15日 地点:北京市 |
4 | 412405- 1402013-9998 | 布电线 | 包1 | SG24050733 | 新能源经 开放式柔 直送出仿 真模块采 购 | 采购新能源经开放式柔直送出仿真模块用于 新能源经开放式柔直送出的数字/物理混合 仿真平台,同时实现直流控制保护装置与仿 真器之间的数据采集、传输、隔离。 | 244.5 | 截止交货期:2024年07月31日 地点:北京市 |
5 | 412405- 1503007-9999 | 空调自控设备 | 包1 | SG24050820 | 供冷及供 热设备节 能降碳改 造设备采 购 | 中国电科院清河院区供冷及供热设备节能降 碳改造设备采购与调试 | 239 | 截止交货期:2025年12月31日 地点:北京市 |
序 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编码 | 分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供货、安装地点 |
6 | 412405- 1503007-9999 | 空调自控设备 | 包2 | SG24050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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