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2022]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普陀山全山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P13第14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标的:LED路灯 所属行业:工业 | 所属行业:工业。 |
2 | 采购文件P13第15条“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 |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不认定为中小企业,此次投标无效。 |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填写“采购清单”中第5项内容),未提供不认定为中小企业,此次投标无效。 |
3 | 采购文件P14第六条第2款 | 2.本项目允许分包。 |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 | 采购文件P28“三、评分内容及标准”中“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的备注内容第2条 | 2、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招标截止前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2、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5 | 采购文件P38“投标人自评表”中“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的备注内容第2条及P46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成员表”中备注内容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招标截止前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舟山市普陀山房产管理中心、舟山市普陀山林场)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山镇龙兴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75123738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06802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传 真:0580-6202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2
质疑联系人:单晓红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0580-2282519
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19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1750000
附件信息:
4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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