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磨煤系统循环风机节能改
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磨煤系统循环风机节能改
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 2024 年 2 月 25 日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磨煤系统循环风机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HNEC-ZYZB240056001G001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总收益: 70.53 万元;
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世纪协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总收益: 33.6 万元;
工期: 120 天。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
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世纪协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
标要求。
二、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对招标过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和投诉,异议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投诉请参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国家七部委第 11 号令 ) 提出。
2. 异议受理部门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受理部门为监督部门。
3. 电子招标异议和投诉 , 须通过交易平台电子签名提交;线下招标异议和投诉 , 须
书面提交质疑投诉的内容及主张、事实根据、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联
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电话通知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异议和投诉人是法人的,应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1 )超过异议、投诉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投诉内容;
2 )未向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投诉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
证明材料的异议、投诉;
3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
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投诉;
4 )提交的异议、投诉证明材料不全,经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 7 日内提
供的。
5. 不按以上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或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
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
参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招标活动。
三、
三、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电话: 0373-4522100
四、
四、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15936536953
电子邮件: satli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焦作招标处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 239 号焦煤综合楼 421 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91-3531298
电子邮件: zyjzzbc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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