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询价公告
因某部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工程需要,现以询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编号:2024-VBZSCD-G1001
2.工程投资:约260万元
3.工程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4.服务内容:包括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将窗户更换,将照明设备更新,室内墙面修复等工程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出具相关资料等,一式4份(含电子版)。
5.最高限价:2.9万元
6.中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费用成交。
二、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仅限兰州市本地或在兰州市有分公司的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2023年3月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债务纠纷和其他违约行为。
(三)参加单位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全程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报价单位按以下内容编制报价文件:(一式2份,密封件骑缝处盖章),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价书(以取费金额为基准,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选取办法
以询价对比的方式,现场再进行二次报价,选定报价费用最低的单位。最低报价出现一致时,由甲方综合衡量单位资质、业绩等要素决定。成交结果告知在军队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4月18日9:00,逾期报名未满3家则自动延期至3家为止,报价文件递交须采取专人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递送方式。
六、时限要求
出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等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黄工
电 话:17797534678
监督人电话:0931-8975870(纪检部门公开电话)
附件:《报价文件》(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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