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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 2024-07-18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招标编号: CTZB0100-2024-299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下送风热管专用空调

制冷量≥100kW

22

上回风下送风;压缩 机置室内机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 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3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 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热管空调)销售业绩相应的 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330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1.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 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投标,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 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即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 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 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 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 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

6.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平台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1.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

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卫顾斌

电话:021-63240069

电子邮件:weigubin.sh@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李欣怡、傅瑶、张孙杰

电话:021-63630472、13761564800(李)、18930441971(傅)

电子邮件:lixinyi_60.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11158

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电话:021-62263591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招标编号: CTZB0100-2024-299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上回风下送风;压缩

1 下送风热管专用空调 制冷量≥100kW 22

机置室内机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 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3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 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热管空调)销售业绩相应的 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330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1.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 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投标,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 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即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 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 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 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 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

6.投标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平台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1.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

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卫顾斌

电话:021-63240069

电子邮件:weigubin.sh@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联系人(业务):李欣怡、傅瑶、张孙杰

电话:021-63630472、13761564800(李)、18930441971(傅)

电子邮件:lixinyi_60.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602811158

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电话:021-62263591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招标编号: CTZB0100-2024-299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金京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热管专用空调采购。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上回风下送风;压缩

1 下送风热管专用空调 制冷量≥100kW 22

机置室内机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 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33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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