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HDXX-2024--04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一、招标条件
本彬州市第二热源建设及城区供热节能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配套资金及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彬州市集中供热燃气服务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换热站改造涉及共130个,本工程拟安装自控系统130套,大循环改造涉及共244个单元,本工程拟安装244个单元控制阀,并配置相应数量的测温阀。分户供暖改造涉及共1086个单元,本工程拟安装1086个单元控制阀,30970个分户控制阀,并配置相应数量的测温阀。中控室建设包括:智慧供热系统硬件设备、智慧供热系统网络安全设备、自控系统软件等,搭建控制中心平台,本项内容主要为热源站内主控室软件平台的搭建,对所有换热站以及小区用户进行实时监控,并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迭代计算和水力平衡,达到自动调整水力平衡和用户计量、管控的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彬州市第二热源建设及城区供热节能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彬州市第二热源建设及城区供热节能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期)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外省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企业所在地建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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