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一批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 | 标的编号 | HJS2024ZC302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1-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26 |
转让底价 | 3526912 元 | 资产所在地区 | 河南省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宣小姐、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5085367、0571-85085368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 |
标的基本情况
设备物资
设备物资 | 标的名称 | 一批机器设备和存货等资产 | ||
规格型号 | 详见《标的清单》 | 计量单位 | 批 | |
所在地 | 济源市天坛办事处济钢厂区内 | 数量 | 1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处置标的存放于济源市天坛办事处济钢厂区内,具体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标的清单》。《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所有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以及标的物涉及拆除的界限等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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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转让方名称 | 济源杭氧国泰气体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非法人 | |||
注册地(住所) | 市天坛办事处济钢厂区内 | 注册资本 | 9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志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01563711586G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25884202P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4-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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